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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信访局举行《信访条例》实施五周年
宣传咨询活动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0日 09时23分 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5月7日上午,省信访局在省政府人民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大厅南侧,举行《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咨询活动。省信访局局长陈纯山,副局长何永洪、支宝生、吴春梅、孙忠信,副巡视员陈茂林及各处负责人,局机关干部和驻省政府联合接待大厅的10个省级部门工作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解答。同时,各市(杨凌示范区)组织有关部门也纷纷走上街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据统计,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张(册),现场接待群众咨询政策答疑解惑7000多人/次。
    省信访局局长陈纯山等局领导在现场亲自接待来咨询的群众,讲解《信访条例》,回答群众关心的问题。陈纯山在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受了省级媒体的采访。他指出,5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以贯彻实施《信访条例》为主线,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有力地推动了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
    陈纯山强调,要以《信访条例》实施五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于法周严、于事简便、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要求相适应的信访法规制度体系;认真做好接访办信工作,进一步拓宽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力解决群众最急、最怨、最盼的民生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引导群众依法通过正常渠道理性反映合理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