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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信访局召开全省信访事项办理
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动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3日 17时17分 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为适应国家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行“阳光信访”的工作需要,国家信访局从2014年1月1日起,对群众初次来信、来访、网上投诉求决类事项的办理情况,实行群众满意度评价,以提高信访事项的答复率、化解率、满意率。2月28日,省信访局召开了全省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动员培训会议,部署全省满意度评价工作。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信访局副局长及投诉、办信、接待科室负责人,省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及信访处室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信访局关于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会议精神,讲解了《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暂行办法》,并进行了软件操作演示。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级信访部门对做好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工作任务、相关要求及工作流程,为规范信访事项网上办理,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全面开展满意度评价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动员培训会上,各参会领导就如何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满意度评价工作做了表态发言。省信访局副局长侯永平就我省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三是要强化应用,取得实效。省信访局副巡视员刘建华主持会议并做了总结讲话。(省投诉受理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