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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选派干部到信访岗位挂职培养锻炼
严把四“关”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2日 14时46分 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2009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派干部到信访岗位培养锻炼工作的意见》,加大选派干部到信访岗位培养锻炼力度,不断创新完善挂职省信访督查专员和督查专员助理工作机制。省委组织部、省信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陕西省选派干部到信访岗位培养锻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严把“四”关,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是采取抽强人、抽“忙”人的办法,严把选人关。建立挂职干部储备库,把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实职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二是采取“短、频、快”的挂职办法,严把时间关。有针对性地将督查专员和专员助理挂职时间合理地调整为3个月和1个月,解决了挂职干部心系两头,挂职不安心的问题,使更多的干部有机会在信访部门得到锻炼。
    三是采取量化工作任务的办法,严把履职关。把挂职干部安排在接待群众来访、督查督办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以及处理规模性来省集体访第一线岗位。并对督查专员和专员助理的工作任务、程序,督办案件数量、结案标准、结案率和息诉息访率,接待群众天数、人数等都进行了规范和量化。分期分阶段书面汇报履职情况。
    四是科学管理,严把考核关。通过局领导培训辅导、定期组织总结座谈、汇编《信访督查专员信访督查专员助理工作手册》,帮助挂职干部熟悉信访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制定了《挂职省信访督查专员和信访督查专员助理工作制度》,成立挂职干部临时党支部,通过《挂职通报》、《情况简报》、《督查动态》等方式对挂职干部工作情况予以宣传和促进。将挂职干部的挂职表现鉴定,作为新任职人员试用期间的考核内容之一,作为后备干部是否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今年到任的13名省信访督查专员和20名督查专员助理,共接待群众来访3125人次,督办案件105件,结案96件,息诉罢访50件,撰写调研报告、心得体会28篇,提出工作建议16条。通过挂职锻炼,不仅推动了“事要解决”,更重要的是提升了挂职干部的能力、强化了素质。对于我省选派干部到信访岗位培养锻炼的主要做法,国务院副秘书长、中联办主任、国家信访局局长王学军在陕调研期间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央联席会议《简报》第722期也进行了专门刊发。                              
(局督查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