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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信访局调研组在铜川调研
强调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4日 16时59分 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任何矛盾都有其产生、发展和演化的规律,信访矛盾也不例外。如何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如何在萌芽和初始阶段就把信访矛盾控制住,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12月12日,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骐率调研组在铜川调研。

在铜川市群众来访联合接待中心、印台区综治中心,调研组详细了解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等情况;在铜川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印台区“小成说事室”,深入了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社会功能发挥和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等情况。调研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从预防、排查、化解入手,推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调研组听取了铜川市信访工作情况汇报,与铜川市分管领导、市信访局班子成员、各区(县)信访局长及部分街道和社区负责同志座谈,听取了关于改进全省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强调,要坚持预防在先,强化访源治理。预防是解决信访问题最有效最经济的办法。信访部门要发挥社情民意“晴雨表”作用,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共性问题;发挥反向审视作用,从信访事项中分析问题产生和形成重复访、越级访的原因,查找决策、审批等环节以及管理、政策层面的漏洞,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防止同类案件反复出现,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调研组强调,要坚持发现在早,强化矛盾排查。矛盾发现得越早,解决起来越主动。信访部门要依托基层组织平台,发挥综治中心、平安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加强矛盾纠纷形势分析和定期会商,构建系统完备的排查机制。推动重点部门健全行业领域矛盾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形成合力。

调研组强调,要坚持处置在小,强化前端化解。矛盾越小越好解决。要压实化解主体责任,及时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下大气力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努力让信访群众最多访一次。充分用好调解机制,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体现了以和为贵、不伤和气的传统文化。要强化访调对接,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各类调解与信访工作协调联动,既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又解开群众的思想疙瘩,实现事心双解。

调研期间,调研组还实地查看了铜川市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了解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并与铜川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负责同志座谈,认真听取对诉访分离与衔接的意见建议。调研组指出,“访”和“诉”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既有分工又有协作,“访”解决得不好就会更多地进入“诉”,“诉”解决得不好又会更多地转回到“访”。调研组强调,坚持诉访分离不动摇。对正在司法程序中的利益诉求事项,信访部门要接待、登记,但不受理、不转办、不督办,不纳入通报内容,引导信访人沿着信访法治化“路线图”走完司法程序,坚决维护司法权威。诉访分离并不是一分了之。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信访部门不能一推了之,既要做好登记、甄别和引导,也要做好终结事项解释疏导和帮扶救助。司法人员要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对虽已结案但当事人没有解开心结的,继续做好化解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建立诉访双向衔接机制。一方面,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涉法涉诉信件,及时转送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对走访反映涉诉问题的,做好释法明理,引导其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另一方面,对依法应通过诉讼解决的信访事项,或信访人走完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程序后依然不服、原有争议事项符合立案条件的,审判机关应予立案。信访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监督请求,符合受理条件的,检察机关应依法及时作出审查决定。

省信访局副厅级督查专员荣安定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