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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信访局传达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8日 00时00分 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10月14日下午,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李保存主持召开省信访局副处长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专题传达10月11日至12日在浙江召开的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精神,并结合全省信访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近期工作和谋划今明年工作。

    李保存首先介绍了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盛况;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以及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李保存指出, 50年前,浙江枫桥创造了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毛泽东同志批示要求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50年来,浙江枫桥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本理念和经验,不断得到了丰富和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强调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5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枫桥经验”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也是依靠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面旗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彰显了独特优势,发挥了积极作用。

    李保存要求,全省信访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枫桥经验”和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结合实际迅速贯彻落实,推动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精心谋划好明年工作。一是召开省信访局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传达会议精神,使大家了解当前形势,明确工作要求。二是按照省上领导要求,省联席办、省信访局形成一个汇报,向省政府汇报这次会议概况、会议主要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全省信访系统要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提早谋划明年工作。四是学习“枫桥经验”,切实抓好当前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省信访局副处长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并就学习贯彻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精神,以及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今年后期工作、提早谋划明年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局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