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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大荔县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2日 11时00分 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今年5月1日,是国务院《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纪念日。大荔县信访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决定从现在开始至5月底,组织开展为期40天的《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引导信访人依法合理有序表达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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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信访局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

4月20日,宣传信访条例活动拉开序幕。这次宣传重点围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满意信访”展开,旨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并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信访流程图、现场咨询、快板等方式向过往群众介绍如何信访,如何通过正当途径合理合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利等。 同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手机信访、微信信访等途径反映问题。活动现场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50余人。信访局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从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满意度评价、法律责任等方面,详细讲解了信访事项的工作流程以及信访人的权利义务,引导群众以合理、理性的方式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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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信访局局长郑宏为群众发放信访条例宣传资料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使《信访条例》及相关信访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进而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政策观念,提高群众对“依法信访”的认识,营造了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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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领取宣传资料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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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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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群众驻足而立,观看宣传展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