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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政府建立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制度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5日 17时27分 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洛南县政府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近期决定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前定期组织政府组成人员学法制度,以进一步增强县政府组成人员的依法决策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制度规定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统一安排学法时间、重点内容。已明确了县安监局、信访局、环保局、国土局、监察局、民政局等26个部门在政府常务会议之前对政府组成人员进行学法辅导培训。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特点,确定学习的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经政府法制办审核后,由各部门负责人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对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专题辅导。同时,要求县政府组成人员使用专门的学习笔记,并定期进行检查、通报。

  目前,已经由县安监局、信访局分别就安全生产法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2场专题辅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