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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信访局教育实践活动“自选动作”特色鲜明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9日 15时31分
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汉中市信访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确保“规定动作”准确到位的情况下,注重结合实际,重点突出,狠抓落实,使“自选动作”特色鲜明。
一是推行首接首办、跟踪督办负责制度。该局按照“谁接访、谁处理、谁督办、谁反馈”的原则,严格实行推行首接首办、跟踪督办负责制。接访人员对其接待处理的信访事项和承办的群众来信,必须明确处理途径,负责到底。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对一时不能办理或难以办理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要负责帮助来访人员联系有关责任部门。对接处的事项及处理结果进行登记,归档管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对推诿拖延信访事项的首次接访人员,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推行县级领导干部在接访中心坐班接访制度。为了把更多的精力、时间投入到解决来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强化领导干部的群众意识,市信访局推行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在市信访接待中心坐班值守制度,每周由一名县级领导干部在设点信访接待中心协调室接待涉及面广、协调督办难度大的突出信访问题,并建立《领导干部坐班接访台帐》,切实加大领导干部综合协调的力度,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给上访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是推行市县领导包抓重点信访案件制度。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纳入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领导干部包抓信访案件长效机制,要求市、县领导干部要带头包抓协调1—2件“骨头案、钉子案”,按照信访积案化解“五个一”(即明确一名县级包案领导,组建一套化解班子,研究一个化解方案,制订一个稳控措施,协调处理后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的工作要求,加大会商协调力度,找准突破口,力争息诉率达到70%以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带头协调、督查突出信访问题,目前,市级领导包抓协调的29件信访案件已办结29件,化解息诉20件,促使一批信访案件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四是严格执行信访干部“七不准、七严禁”。为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和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树立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局党组根据中、省、市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制定了《市信访局机关干部“七严禁,七不准”》,一旦违反,坚持“零容忍”原则,不搞降格处理,不搞下不为例,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是深入开展“五优”创建评选活动和“321”活动。为了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和赶超先进、事竟一流的良好氛围,真正达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悟的目的,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局党组在全市信访系统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号召全市信访干部积极争当优秀办信员、优秀接谈员、优秀督查员、优秀办案员、优秀工作者。同时,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非该业务科室干部,每月至少接待3批上访人,协调督办2次信访案件,化解1个信访突出问题,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在密切联系群众中树立信访干部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供稿:汉中市信访局张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