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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委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4日 14时48分 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日前,延安市委召开了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工作会议,围绕内容、措施、机制,全面部署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工作。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县区统一思想、把握重点、细化责任、依法办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省关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五项改革内容:一是实行诉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本单位上访的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将其引导到政法部门反映问题。二是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各级政法机关要依法及时受理、审查、甄别。对有关处理程序和结果,依照法定期限和方式,及时告知当事人。三是严格落实依法按程序办理制度。对进入法律程序处理的案件,各级政法机关应当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当事人。四是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终结制度。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法律结论就是终结结论。对在申诉过程中缠访缠诉,经过案件复查、评查等方式,并经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其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平处理的,除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对上述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再统计、交办、通报,重点是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地方党委、政府及其基层组织要尊重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结论,落实教育帮扶和矛盾化解等措施。五是健全完善司法救助体系。把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特困执行救助资金、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统筹解决信访群众的法律、民生问题。给予司法救助后仍然存在实际困难的,通过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方式帮助解决。
    会议提出了落实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改革的三项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二是依法维护涉法涉诉信访秩序,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闹访滋事,严重妨害公共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依法及时处理。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法机关作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要争取各方支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考评指标体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议确定了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市委政法委制定了《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延安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领导小组,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相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惠安祥同志兼任。刘小鹏同志负责市直部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移交有关政法机关工作,惠安祥同志负责督办各县区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任务落实工作。
                              (供稿:延安市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