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汉中市检察院推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3日 16时51分
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近年来,汉中市检察机关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出发,深入推行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汉中市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评估预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信访评估预警制度的落实。一方面将积案化解作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突破口,召开涉检信访积案化解专题会,听取市、县两级检察院涉检信访积案工作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未息诉“骨头案”的进展情况并做出安排部署;另一方面,将办案风险评估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前哨站,将有可能产生的各类矛盾和信访问题化解在执法办案的初始环节。同时,采取“请进来讲、送出去学”的方式,加强理论调研和学习交流,组织市、县两级院进行成果交流,选派人员到兄弟市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邀请高检院控告厅和省院控申处领导来汉中进行培训指导。
二是建章立制,层级管理。按照“评估、预警、化解”的总体工作目标,对涉检信访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具体范围、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等问题作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市检察院制定了《汉中市检察机关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制度》、《汉中市检察机关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及化解办法》,推行“六五四三”工作模式,即将检察工作中易引发矛盾的六大类案件纳入预警评估范围,明确五种风险类别,划分四级预警等级,确定三项工作措施,因案施策制定风险化解预案,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服务、保障、促进的职能作用,确保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各县区检察院积极抓落实,并结合基层院实际情况,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工作方法。如西乡县检察院针对公诉环节容易引发矛盾的特点,制定了《涉检信访处置暂行规定》、《附条件案件风险评估办法》等制度,对所办理的百余件公诉案件进行了风险评估,对十余件存在风险的公诉案件进行了矛盾化解。洋县检察院灵活运用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避免多起可能赴省上访案件的发生。
三是齐抓共管,有力协作。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建立涉及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多个执法办案部门和环节,需要各业务部门的共同参与。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推进3+X工作模式(“3”指监察处、控申处、案管办,“X”指各具体办案部门),由监察处、控申处、案管办联合具体办案部门对办案风险进行评估,精心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的评估、预警,科学制定处置预案,及时采取化解措施。采取每季度召开通气会、重点案件重点督察的方式对办案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动态监督。由监察处负责督导检查执法作风,控申处指导协调风险等级评估,案管办审查案件办理质量,对于因承办人执法不当、不及时进行评估、案件办理有瑕疵引发的信访进行责任倒查,并将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纳入了部门和个人年终目标考核,对造成涉检上访、非正常访的实行年终考评一票否决制。使得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做到各司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
(供稿:汉中市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