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紧紧围绕“化解重点信访积案百日大行动”
创新机制完善制度 促进信访秩序好转
在深入开展“化解重点信访积案百日大行动”活动中,碑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和细化落实工作方案,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从创新机制,化解信访积案入手,立足“事有人管、事要解决、理顺情绪、规范秩序”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诉求环境综合治理,促进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
一是集中交办。针对当前全区面临的信访形势,区信访局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进行了集中交办。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出席信访案件交办会,在案件交办会上明确提出要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立足点,以提高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为着眼点,带头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做到“挂号交办、销号处置。”
二是领导包案。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严格按照“谁主抓、谁负责”、“谁引发、谁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由包案领导,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所属系统,分别由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包案领导落实“五定三包”责任,即定牵头领导、定部门负责人、定具体办案人、定结案时间、定回访巩固率,包案、包人、包落实。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及思想教育等手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群众的合理诉求和现实情况,就地稳定,妥善解决问题。
三是强化督办。对已确定为包案的信访问题,加强案件督办,成立由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的督查组,对区上交办的案件进行督促检查。如因工作不力,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而引起越级、集体、重复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信访条例》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包案处理完毕,要向信访部门报告处理结果,必要时进行回访,防止重复信访。
四是合力化解。在化解信访问题中,对信访问题进行分类,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或者没有政策解决的及时进行答复;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主动与上级部门衔接,争取及时解决;对无理缠访、闹访的人,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依法予以打击。对于一些家庭困难的上访户,采取信访救助的形式,加大救济力度,想方设法解决群众问题,广泛动员社会救助。对涉及群众利益,跨部门、跨行业,需要多个部门集体研究的信访问题,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主动工作,积极配合。严格要求限期排查、限期办结、限期回复。对全区社会矛盾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摸底,建立潜在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台账,跟踪事态发展,及时跟进解决,杜绝信访问题“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从今年2月下旬开始,碑林区结合市上开展的“化解重点信访积案百日大行动”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信访积案化解和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通过调查摸底、宣传动员、集中化解、专项治理、长效管理等几个工作环节,化解大批信访积案,使全区信访秩序达到明显好转。
(综合指导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