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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关心关爱信访干部
汉中市多措并举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9日 15时51分
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近年来,汉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提升信访工作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力举措,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更多的关心、关爱信访干部,尽力向信访工作和信访干部倾斜,不断激发和调动了广大信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全市信访工作的有效开展。我们的做法是:
一、加强信访机构建设,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从2004年开始,市委、市政府把市、县(区)信访局列入政府组成部门,市信访局局长同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县区信访局局长同时任县(区)长助理、县(区)政府党组成员,为信访部门更好地发挥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的职能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解决信访部门干部力量不足的问题,市编办在全市编制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从2005年起,先后4次给市信访局增加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内设科室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6个,行政编制从13名增加到18名,并增加了5名事业编制。2012年9月,市编办又给市信访局下达了15名聘用人员指标,彻底解决了市信访局人员紧缺的问题。各县区也根据信访工作需要,不同程度地增加了信访局的编制和内设科室。目前,全市信访干部队伍人数由2007年的96人增加到158人,增幅达65%,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5%,40岁以下的占55%,50岁以上的占16%,信访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与此同时,市、县(区)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近五来,市信访局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中、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16人次,参加市委举办的青年干部培训13人次。县区信访干部参加中、省、市培训15人次,参加全市信访系统办信、办案、接访调处、公文写作等业务培训18期386人次,信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二、完善信访干部提拔交流机制,不断激发信访干部队伍活力。市委注重把政策水平高、大局意识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提拔到信访部门任主要领导,把信访部门年轻优秀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不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原则上,市、县(区)信访部门主要领导工作两到三年内原则上都要进行岗位交流,安排到重要部门工作,使信访干部进得来、出得去,工作既有“干头”,又有“盼头”。2005年以来,市信访局先后有3名副县级干部提拔为正县级,有6名正科级干部提拔为副县级。市信访局长交流比较快,在信访局长岗位上最长3年,最短1年半时间,分别交流到市计生局、市粮食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担任局长,2名副局长分别交流到市民政局和县区担任领导职务;近3年来,11个县区信访局有26人被提拔为正科级、副科级职务,12名县区信访局长、15名副局长进行了岗位交流。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干部和信访工作的监督,市信访局配备了副县级纪检组长,5个县信访局配备了副科级纪检组长,市、县(区)信访部门配备纪检组长的比例达到了50%。
三、实行信访督查专员和挂职锻炼制度,切实增强信访工作合力。为加大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从2008年开始,在市、县(区)信访部门设立了信访督查专员岗位,市信访局配备了副县级和正县级信访督查专员各1名;11个县区配备了正、副科级信访督查专员21人。为促使各级领导干部重视信访工作,增强群众观念,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从2005年起,建立了新任领导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制度,市、县(区)委组织部坚持每年有计划地选派新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2至3个月,近五年来,市、县(区)两级共选派新任领导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的235人次,督查重点信访案件620余件次,化解疑难信访案件510件,既增强了信访工作合力,又锻炼和提高了领导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出台信访工作奖励办法,充分调信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激励信访干部爱岗敬业、加倍努力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出更大的贡献,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五项信访工作奖励办法,对长期从事信访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信访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并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人员待遇。一是对在信访部门连续工作满15年的工作人员,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享受市级劳模待遇,从信访部门退休后每月增加40元退休金。该制度每5年申报审定一次。目前,已有21名信访干部获得了荣誉证书,4名同志退休后享受了待遇。二是信访部门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评为合格或优秀的,年底由同级财政发给每人1000元奖金。三是每年年终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表彰汉中市信访局的决定》,并根据工作实绩,给予5—15万元不等的奖励。四是每年评选一次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市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五是尽力为信访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解决通讯等必备的工作经费。(供稿:汉中市信访局)
一、加强信访机构建设,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从2004年开始,市委、市政府把市、县(区)信访局列入政府组成部门,市信访局局长同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县区信访局局长同时任县(区)长助理、县(区)政府党组成员,为信访部门更好地发挥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的职能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解决信访部门干部力量不足的问题,市编办在全市编制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从2005年起,先后4次给市信访局增加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内设科室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6个,行政编制从13名增加到18名,并增加了5名事业编制。2012年9月,市编办又给市信访局下达了15名聘用人员指标,彻底解决了市信访局人员紧缺的问题。各县区也根据信访工作需要,不同程度地增加了信访局的编制和内设科室。目前,全市信访干部队伍人数由2007年的96人增加到158人,增幅达65%,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5%,40岁以下的占55%,50岁以上的占16%,信访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与此同时,市、县(区)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近五来,市信访局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中、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16人次,参加市委举办的青年干部培训13人次。县区信访干部参加中、省、市培训15人次,参加全市信访系统办信、办案、接访调处、公文写作等业务培训18期386人次,信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二、完善信访干部提拔交流机制,不断激发信访干部队伍活力。市委注重把政策水平高、大局意识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提拔到信访部门任主要领导,把信访部门年轻优秀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不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原则上,市、县(区)信访部门主要领导工作两到三年内原则上都要进行岗位交流,安排到重要部门工作,使信访干部进得来、出得去,工作既有“干头”,又有“盼头”。2005年以来,市信访局先后有3名副县级干部提拔为正县级,有6名正科级干部提拔为副县级。市信访局长交流比较快,在信访局长岗位上最长3年,最短1年半时间,分别交流到市计生局、市粮食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担任局长,2名副局长分别交流到市民政局和县区担任领导职务;近3年来,11个县区信访局有26人被提拔为正科级、副科级职务,12名县区信访局长、15名副局长进行了岗位交流。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干部和信访工作的监督,市信访局配备了副县级纪检组长,5个县信访局配备了副科级纪检组长,市、县(区)信访部门配备纪检组长的比例达到了50%。
三、实行信访督查专员和挂职锻炼制度,切实增强信访工作合力。为加大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从2008年开始,在市、县(区)信访部门设立了信访督查专员岗位,市信访局配备了副县级和正县级信访督查专员各1名;11个县区配备了正、副科级信访督查专员21人。为促使各级领导干部重视信访工作,增强群众观念,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从2005年起,建立了新任领导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制度,市、县(区)委组织部坚持每年有计划地选派新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2至3个月,近五年来,市、县(区)两级共选派新任领导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的235人次,督查重点信访案件620余件次,化解疑难信访案件510件,既增强了信访工作合力,又锻炼和提高了领导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出台信访工作奖励办法,充分调信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激励信访干部爱岗敬业、加倍努力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出更大的贡献,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五项信访工作奖励办法,对长期从事信访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信访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并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人员待遇。一是对在信访部门连续工作满15年的工作人员,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享受市级劳模待遇,从信访部门退休后每月增加40元退休金。该制度每5年申报审定一次。目前,已有21名信访干部获得了荣誉证书,4名同志退休后享受了待遇。二是信访部门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评为合格或优秀的,年底由同级财政发给每人1000元奖金。三是每年年终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表彰汉中市信访局的决定》,并根据工作实绩,给予5—15万元不等的奖励。四是每年评选一次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市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五是尽力为信访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解决通讯等必备的工作经费。(供稿:汉中市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