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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6时25分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各处(室)党支部:

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下发的《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要求各单位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普法宣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集体学习

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作用,带动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载体,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参加专题讲座

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大讲堂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题讲座,推动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党章、践行党章、捍卫党章。(讲座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党员自学

依托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课程、共产党员网《支部条例一起学》微视频、《支部工作条例》学习问答等学习资源,组织党员开展自学。

四、相关要求

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学习宣传遵守党章党规工作制定学习计划,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指导推进,督促落实,切实抓好党章党规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活动,确保学习教育的时间、内容、人员和要求落实到位。

 

 

                中共陕西省信访局机关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