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分享会的通知
各处(室)党支部:
按照《中共陕西省信访局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中共陕西省信访局党组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要求,为展示我局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期盼,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担当,经局主要领导同意,拟于9月(具体时间随后通知)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之典型案例分享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民信访为人民 我为群众办实事
二、分享内容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服务机关党员干部、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投诉、开展督查督办等职责任务,分享在岗位实践中,用党的工作经验、优良传统、初心宗旨化解信访问题的成功案例和典型经验,从纾民困、解民忧、化民怨的担当中,进一步坚守为民情怀。
三、相关事项
(一)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各支部准备一个或几个典型案例(典型经验),分享人数不限,可1人分享可多人分享,形式不限。
(二)主题突出、观点正确。分享案例内容真实,富有正能量,体现爱民为民情怀。
(三)简洁明快、短小精悍。每个支部分享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同时可配合PPT、情景剧等形式展示。
(四)明确分工、按责落实。办公室负责会场准备和服务保障工作,督查室负责对业务处室报送的典型案例、典型经验进行把关,机关党委负责活动筹划和实施,机关纪委负责宣传报道。
分享会文稿请于8月25日前送局督查室,8月31日前送局机关党委,分享前进行彩排。
中共陕西省信访局机关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