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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局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集中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9时35分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各处(室)党支部:
根据省委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集中2天时间,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在局一楼大会议室集中培训。
二、学习内容、组织形式及要求
采取集中观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辅导讲座》,年轻干部领学,交流发言等方式集中组织。领学按《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章节进行。领学人员要原原本本领读《决定》的重点内容,每人领学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大会交流发言
推荐5位同志参加大会交流发言,交流发言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结合学习领会省委《实施意见》,立足本职业务岗位特点,立足信访工作职能、立足《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要求,思考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各项措施应有利于落地。每人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鼓励脱稿发言)。
四、相关保障
1.集中学习场所、培训人员签到由局办公室负责保障,机关党委配合;
2.培训会议报道由机关纪委负责;
3.除值班人员外,全员参训,不漏一人。因故未参加培训的,要自行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