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 廉洁过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7日 00时00分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各处室党支部:

根据中、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做好“端午节”期间廉洁过节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自觉落实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规定。各处室党支部要把廉洁过节工作作为践行“三严三实”新要求的一项具体行动,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过节各项 纪律规定,务必把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要求落到实处。放假前,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一次警示教育,重申“五严禁、五不准”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 把廉洁过节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端午节期间,省纪委将继续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强化对党员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问题将按党纪、政 纪有关规定,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要细化管理,深入推动廉洁过节纪律规定的落实。放假前,局办公室要按照局机关节假日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监督公务车辆的封存管理,要结合节日值 班安排计划,重申值班纪律规定,特别是认真落实值班签到登记制度。节日期间,由值班局领导负责,对值班人员落实值班纪律和公务车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收假 后,各处室党支部要及时了解所属党员干部节假日廉洁过节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教育并报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要严肃纪律,坚决查处违反廉洁过节纪律规定的人和事。对发生违反廉洁过节纪律规定的问题,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将认真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需要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以及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