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信访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信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的要求,以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主线,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以“抓三强、攻三案、提三率”为载体,以加强督查考核为抓手,扎实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着力推动阳光信访,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效能和公信力,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全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持续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加强统筹、层层推进,建立形成法治、为民、公正、透明的新型信访工作模式。一是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完善全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功能,推进系统应用,实现纵向联接到乡镇、街办,横向联接到有权处理信访事项责任部门,确保全部信访业务实行网上流转。及时、规范登录各业务环节的信息数据,向社会公开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过程及处理结果,实行群众满意度评价,进一步促进工作的规范透明,逐步把网上信访打造成群众信访的主渠道。二是强力推进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贯彻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和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宣传解释,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压实有权处理信访事项职能部门责任,切实把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初始和当地,减少群众越级上访。三是积极支持配合诉访分离制度落实。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职能定位,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定程序解决,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做好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配套出台诉访分离相关文件。
二、加大突出问题化解力度。下大力气做好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工作,有效减少信访存量,控制积案增量。一是加强源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采取得力措施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乡镇、社区基层党组织功能作用,有效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是抓好疑难信访积案化解。紧盯中央有关部门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特别是中央四部委交办的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予以化解。继续开展疑难信访事项提级听证评议活动,进一步完善机制,提高工作效果,全年全省听证评议信访事项300件以上,化解和息诉罢访率达到60%以上。充分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事项专项资金的作用,推动化解一批信访积案。三是做好越级访化解工作。建立进京来省越级访转送、办理、录入工作制度,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在基层得
三、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联合接访工作。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有关领导干部接访规定,发挥联合接访作用,提高疑难信访事项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化解效率。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把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做到规范化、常态化和程序化。加强对进驻联合接访场所责任部门的动态管理,做到信访问题突出的责任部门及时进驻,信访问题明显减少的责任部门有序退出,推动信访问题有效解决。二是主要领导带头接访下访约访。科学制定领导干部年度接访方案,把领导干部接访与包案化解、建立工作联系点、下基层调研等结合起来,主要领导带头定点接访、带案下访、专案约访,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三是发挥联合接访化解疑难积案优势。充分发挥联合接待大厅接访平台功能作用,重点把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合理诉求及时就地解决到位。对一些特殊疑难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牵头,多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实行联合接访,推动疑难信访事项化解。
四、强化督导和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采取重点约谈、“点对点”通报,发提醒函、督办函,个案实地督办、联合督办和考核评比等方式,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逐级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全年信访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落实的督导。重点对各级各部门信访信息综合平台应用和信访业务全部实现网上流转情况进行督导,加强对依法逐级走访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落实有权处理机关的责任,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得到解决。二是加强对疑难信访积案化解督办。督促各地做好长期在京滞留老户和疑难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开展信访问题突出县(市、区)跨地区专项治理,重点督办领导干部包案化解效果、提级听证评议制度落实和息诉息访率。三是加强对工作薄弱环节督查。发挥挂职督查专员和专员助理作用,组织专项工作督导组重点督导检查基层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等责任的落实,查找薄弱环节,帮助制定整改措施。四是严格信访工作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信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强化责任落实为目标,对信访工作先进县(市、区)进行表彰鼓励,对信访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实行重点管理。
五、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解决信访问题。按照依法治国总要求,坚持用法治思维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一是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产生信访问题。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坚持和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决策,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的产生。二是法定途径优先,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分管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法律、法规水平,按照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予以处置。
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对信访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的需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要求,加强信访干部队伍的培养教育。一是深入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活动,引导信访干部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观念,深入推进信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信访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二是加强信访干部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和培训,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信访干部交流提拔力度,配齐配强信访工作机构领导及工作人员,注意选拔一批宗旨意识强、热爱信访事业,具有较高业务能力、法律素养、作风过硬的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中来,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