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持续推进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5时12分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网站

各处(室)党支部:

现将《关于持续推进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工作的意见》转发你们,请各处(室)党支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按照《通知》要求,在职党员要在常住地社区报到,亮明党员身份,服从社区安排,发挥个人特长,在职党员干部报到率国庆前应达到50%以上,2024年起稳定在80%左右。机关纪委要跟进监督,每年最少抽查走访2个以上社区,了解工作情况,听取社区意见。

请各处(室)党支部分别于10月8和2月29日前将党员干部在社区报到名单报局机关党委。


 

       中共陕西省信访局机关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